
国家三级甲等医院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健康热线:
医药代表是指代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的专业人员。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与医药代表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授权书,并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备案平台备案医药代表信息。
一、接待时间:医院根据预约情况确定。
二、接待地点:医院根据会议室使用情况确定。
三、接待工作安排:
1.接待由药剂科负责实施。
2.接待准备:医药代表预约登记。接待日前,医药代表须填写《医药代表接待预约登记表》《医院新药资料登记表》向药剂科发送电子邮件(邮箱:2635123514@qq.com)预约登记。药剂科按电子邮件接收日期登记,并审查资料,经药剂科、临床药学办、科教科作出相关评价,需要接待的提前通知预约医药代表。相关表格及资料可在广元市中医医院官网下载。除特殊情况外,未经预约登记的,接待日恕不接待。非接待日时间和地点不予接待。
3.参加接待人员:邀请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相关成员、临床药学人员、相关临床科主任,实行集体接待,院纪委办、审计科相关人员全程监督。
四、接待内容:收集药品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的代表提供的资料;听取医药代表新药、专科药信息介绍;与临床医务人员交流沟通;安排科研合作、学术讲座等。
五、接待要求
1.药剂科要做好预约安排等有关服务工作,规范接待程序。参与接待人员要认真听取医药代表相关情况的介绍,做好交流和沟通工作。
2.严禁任何科室及个人私自接待医药代表,亦不允许医药代表私自进入科室进行有关产品推介和促销活动,不得提供任何用药信息予医药代表。
3.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依据政策法规及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接待中的有关问题,自觉维护正常的医院工作秩序。
4.每次接待的情况都要记录在案,由药剂科负责保管。
六、接待后新药引进
1.医务人员在参加接待、听取新药介绍后,收集本专科新药相关资料,并在科内进行讨论,决定是否申请新药引进,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查。
2.科室决定申请引进新药时,规范填写新药申请表,并附科室讨论记录及廉洁承诺书交药剂科。
3.药剂科将各科室新药申请进行汇总,经药事会办公会技术审查,审查通过的集中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审批,决定是否新药引进。
七、强化监督
1、建立供应商、生产厂家诚信档案。药剂科将收集的医药代表身份证、备案号、委托授权书等建立档案,定期整理,严格考核,如实登记。
2、院纪委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医院在醒目地方张贴严禁医药代表入内标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门诊、住院、行政等工作场所。医院综合监督组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若有违反,一经发现并查实,相关科室及个人视作违纪行为进行处理,立即停止采购涉及医药代表(厂、商)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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