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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中医医院关于对部分射线装置进行控制评价、验收及环境检测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7  来源:本网  点击量:366

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以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一家检测单位为我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所涉9台射线装置(详见附件一)进行控制评价、验收及环境检测,请有相关信息和具有相应合法合格资质的单位,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资质认定证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自主验收相关资质认定证书与控制评价、验收及环境检测报价单(其报价包含该项目可能产生的人工差旅、专家劳务费用(评审费、餐饮、住宿、接送等)、报告编制、取证代办费用、利润、税金等不可预见所有费用。如因我院原因导致未能一次评价的,需二次或三次评价所产生的费用以单次多少费用的形式单独报价)等相关资料密封后,于封面上填写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12月23日下午17点前送至或邮寄至广元市中医医院医学装备科。如未按要求的视为无效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采购;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商务要求

1、支付方式:因射线装置不能保证一次性全部搬迁,支付方式为:由采购人统一支付,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取得相应射线装置行政批复,并协助采购人完成放射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环境影响备案的办理后,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相应射线装置服务费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3、报价要求详见附件二;

4、最终搬迁设备台数以实际搬迁为准。

三、其他要求

1、其报价包含该项目可能产生的人工差旅、专家劳务费用(评审费、餐饮、住宿、接送等)、报告编制、取证代办费用、利润、税金等不可预见所有费用。

2、本次项目所有放射设备前期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及环评都已完成,本次项目是完成设备搬迁后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环境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协助完成放射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环境影响备案办理。

四、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133号

名称:广元市中医医院医学装备科

联系电话:0839-3240902 张老师

监督电话:0839-3226676 张老师


附件一:射线装置清单.docx

附件二: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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