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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中医医院关于调整床位费(特需)(产科)价格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06  来源:本网  点击量:1033

为了进一步改善就医环境,满足不同患者个性化服务需求,我院在满足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在新门诊、住院综合楼设置了产科特需病房(床位),能够为患者提供更全面、更舒适、更适能化的就医环境和服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放开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660号)和《广元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标准,结合广元及周边地区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服务和我院实际情况,现将调整床位费(特需)(产科)价格项目进行公示,特需项目属于自费项目,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该项目执行之日起,停用前期公示价格项目床位费(特需)(妇产科)180元/日。

公示时间2026年3月6日-2026年3月12日,在公示期间有任何异议,请与医院医疗保险与价格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839-3220477。

附件:床位费(特需)(产科)公示2026.3.6.docx

 

广元市中医医院

2026年 3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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