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科研教学 - 科研教学

广元市中医院公开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2011-05-19  来源:[db:出处]  点击量:2284

为了进一步加强责任医院、法制医院、诚信医院、效能医院建设,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
  一、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行医,诚信服务,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医务人员着装整洁,挂牌上岗,文明行医,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
  三、实行首问负责制,医院工作人员遇到病人(群众)咨询或办理相关事宜,必须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科室。
  四、门诊、急诊、住院均实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做到解释病情耐心、诊断病情细心、治疗护理病人精心、生活照顾关心、病人家属放心。
  五、医院24小时提供医疗服务,急诊科24小时昼夜开诊,病人挂急诊号后,值班医生必须在5分钟内接诊病人,急诊病人所需的各种检查优先安排。临床检验、放射、CTB超、心电图24小时昼夜服务。
  六、对入院后仍未明确诊断的疑难危重病人及时组织会诊,及时治疗,对需要手术的病人,如无特殊情况,在住院一周内安排手术。对病人精心护理,按时巡房,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主动做好基础护理、疾病护理和心理护理工作,尽力为病人提供安静、舒适、整洁的医疗环境。
  七、严格遵守国家物价政策,规范收费,执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住院病人实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做到合理收费,杜绝私自收费。
  八、在医疗活动中,根据患者病情因病施治,规范开药,合理检查,保证药品质量。需使用贵重药品、大型设备检查以及自费项目,应事先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征求意见。
  九、在医疗活动中不吃请受礼,不收受红包,拒绝接受任何形式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十、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虚心接受并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纪委办:
   3229329

 院  办:   3222508

已是最后一篇 下一篇

ICP备案号:蜀ICP备13015140号-1 技术支持:程友科技 医院地址:广元市城区建设路133号(乘3路、17路、19路公交车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