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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中医医院关于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9  来源:本网  点击量:1317

为满足患者不同医疗服务需求,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放开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660号)和《广元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标准,结合广元及周边地区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服务和我院实际情况,决定开展上门服务项目,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属于市场调节价,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对项目价格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从2026年2月17日起执行收费。

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 10日至2026年2月16 日,在公示期间对项目价格有任何异议,请与医院医疗保险与价格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839-3220477。

附件:广元市中医医院上门服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doc

 

医疗保险与价格管理科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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