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改价格【2015】904号《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药品由生产经营者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我院自制药品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经院部研究三个品种价格调整如下,特此公示,电话0839-3230611。
|
名 称 |
规 格 |
单位 |
拟调零售价(元) |
|
玄麦清咽颗粒 |
15g*10袋 |
盒 |
12.00 |
|
复功定痛液 |
150ml/喷瓶 |
瓶 |
10.00 |
|
滋补调经胶囊 |
27粒 |
瓶 |
19.50 |
2015年7月20日
ICP备案号:蜀ICP备13015140号-1 技术支持:程友科技 医院地址:广元市城区建设路133号(乘3路、17路、19路公交车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