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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中医医院关于自制制剂调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5-23  来源:本站  点击量:1416

根据发改价格【2015】904号《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药品由生产经营者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我院自制药品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及包装的更换,经成本核算和行政办公会讨论同意以下七个品种价格按成本价执行,特此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反馈至价格科,电话0839-3230611。

名   称

规 格

拟调零售价(元)

胃蛋白酶合剂

100ml/瓶

8.00

氯化钾合剂

100ml/瓶

5.00

鼻炎通合剂

100ml/瓶带杯

15.00

复方五子酊

30ml/喷瓶

14.00

疱疹解毒酊

30ml/喷瓶

19.00

复功定痛液

100ml/喷瓶

18.00

地米硼酸冰硼乳膏

20g/盒

内塑料盒外纸盒

10.00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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