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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中医医院关于档案移交进馆数字化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本网  点击量:304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院拟对2015年(含)以前形成的文书、会计、专业、声像、实物等门类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及数字化处理,并完善全宗卷、检索工具及电子数据。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名称

广元市中医医院档案移交进馆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档案整理范围及数量

本次采购的档案整理及数字化范围详见附件《工作量清单》。该清单为初步预估结果,作为报价参考依据,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并经院方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二)档案整理

1.严格按照《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等档案整理业务规范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数字化加工等。

2.档案整理机构需自携设备并派人员上门提供服务,广元市中医医院不提供档案整理设施设备,只提供办公场地、相关水电需求和必要的档案业务指导、档案原件等,其他工作内容及责任均由档案整理机构承担。

3.档案整理机构在签订合同时,应指定项目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广元市中医医院相关管理制度。中途不得随意调整工作人员,确需调整的应征得广元市中医医院同意。

4.确保在档案整理的整个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损伤。

5.确保整理的档案符合广元市档案馆入馆标准,按规定移交接收方市档案馆。为保证数据的正常使用,对形成的数字化档案提供免费质量保证,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质保期内出现数据损坏、挂接异常等问题,成交供应商须免费修正并在采购人要求时限内到场处理。

6.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的技术支持服务,包括质保期免费修正、数据维护与备份支持、技术咨询与远程支持、紧急现场响应。

(三)数字化加工要求

1.扫描方式:采用彩色模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所有档案全扫(包括案卷封面),双面有字的须正反面均扫描。

2.存储格式:同时输出JPEG(原始图像)和双层PDF(可检索)等格式。

3.图像处理:对扫描图像进行纠偏、去污、裁边处理,确保图像清晰、端正、无黑边。大幅面档案分区扫描的,须进行拼接处理。

4.数据挂接:数字化成果须与采购人档案管理系统完成数据挂接,确保目录与图像一一对应,可正常检索和调阅。

(四)数字化成果交付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类备份数据:

1.蓝光光盘1套(由若干张BD-R XL档案级光盘组成,单张容量≥100GB,总容量须完整覆盖全部数字化成果),用于长期冷归档;光盘须装订成档案级光盘盒,盒面标注项目名称、刻录日期及数据内容。

2.企业级移动硬盘2套(单块容量≥4TB,总容量须能完整容纳全部数字化成果;若单块4TB容量不足,供应商应增加硬盘数量,确保2套硬盘均能完整存储全部数据;硬盘产品须为希捷、西部数据、东芝等一线主流品牌企业级专业存储产品),用于日常调用。

注:

·2套硬盘内容须完全一致,互为备份;

·光盘与硬盘数据内容须完全一致;

·验收时须现场挂载验证硬盘及光盘均可读;

·光盘交付后由院方归档封存,供应商不得留存任何数字化成果副本。

(五)安全保密工作要求

1.广元市中医医院与档案整理机构签订保密协议。

2.成交档案整理机构应对本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上岗培训,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交广元市中医医院留存。

3.档案整理工作必须在规定的场地内进行,工作人员不得将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

4.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工作人员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不得泄露档案所涉及的国家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传播给第三方或为其提供相应条件。

5.应移交广元市中医医院的档案资料,经验收合格后办理档案交接单,双方签字。

6.档案整理结束移交和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应销毁所有存储介质的档案数据。

7.服务结束后,仍须履行信息保密责任,不得留存、复制或泄露原始档案及数字化成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需根据服务内容及要求,参照附件《工作量清单》进行总价报价,并报出分项价格。报价应包含所有服务项目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实施费、税费、差旅费、耗材费等,采购人不再支付合同金额以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2.报价单需加盖公章,并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等;

3.报价文件需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五、报价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7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广元市中医医院信息网络管理科(行政楼),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133号

联系部门:广元市中医医院信息网络管理科(行政楼)

技术咨询:0839-3240918 陈老师

监督电话:0839-3226676 张老师

附件:《工作量清单》.docx

 

广元市中医医院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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